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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支持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办大事”

作者:洪恒飞 江耘 日期:2023-02-09 23:41:40 点击数:

强化创新驱动、支持市场开拓、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近日,《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浙江省2023年将着重在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设立服务券制度等方面开展创新突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级巡视员尹林介绍,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而要爬坡过坎,关键是提振信心。《条例》的出台,是推动中小微企业“办大事”的重要制度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明确,大型企业在其牵头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中小微企业参加;鼓励大型企业将其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分包;要求政府通过组织开展推介洽谈会、供需对接会等方式,支持引导中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协作配套。

围绕强化创新驱动,《条例》要求政府制定分层分类扶持政策,加强优质中小微企业培育;规定浙江省“专精特新”产业领域目录应当重点培育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要求向中小微企业开放科研设施和科学仪器设备等资源,鼓励引进和建立产业技术创新研究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机制。

此外,聚焦中小微企业尤为关心的融资问题,浙江省将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等方式持续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

比如,《条例》要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和有关基金,并明确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专项资金应当向中小微企业倾斜;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贷激励机制,运用风险补偿、增信、贴息、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等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融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

据悉,《条例》共计65条具体内容,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尹林表示,国家和浙江省级层面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有必要全面梳理,将其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上升为法规制度,从立法层面给企业送上“雪中炭”、让企业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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