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也是中国参与组建并在其中发挥主要推动作用的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从“上海五国”机制发展而来,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正式成立。20多年来,上海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在区域经济合作、地区安全与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989年5月,戈尔巴乔夫访华期间,中苏关系实现正常化。1990年李鹏总理访苏期间,两国正式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指导原则的协议》,推动两国边境地区的军力裁减和军事信任。1991年苏联解体,地缘政治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中苏之间的边界问题变成了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之间的边界问题,当时只解决了中俄之间东段的绝大部分边界问题。苏联解体后,以中国为一方,以其余四国为另一方,构成了一种特殊谈判组合,继续探寻实现边境地区和平稳定的途径。
五国对边境地区安全与信任的协商,形成了“上海五国”机制。1998年7月3日,五国领导人聚首阿拉木图,围绕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进一步加强在政治、安全、经贸领域的合作进行讨论。在会后签署的《阿拉木图联合声明》中,五国领导人表达了对睦邻、友好、互信、合作关系的赞赏,以及在此基础上扩大和加强多边合作的愿望,并强调了地区经济发展对巩固安全与稳定的重要意义。此次会晤是“上海五国”机制的转折点,会议决定在解决边界问题后继续保留“上海五国”,并逐渐将其发展成地区合作组织,目标从解决边界问题转向经济和反恐合作。
五国元首会晤论及的内容开始从增强边境地区军事信任和裁减军力,转向政治、安全、经贸等更多领域的互利合作。1999年8月25日,五国元首在比什凯克会晤,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局势问题交换了意见。在会后发表的《比什凯克声明》中,五国领导人表示将共同打击各种形式的分裂势力、极端势力、国际恐怖主义及其他跨国犯罪活动。2000年7月5日,五国元首在杜尚别举行会晤,表示要共同应对全球和地区范围内的冲击与挑战,通过加强“上海五国”框架下的合作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五国领导人希望将定期会晤机制发展为地区合作组织。
“上海五国”机制发展成为上海合作组织,体现了成员国合作维护安全的愿望。2001年适逢“上海五国”会晤在上海举行,围绕深化“上海五国”合作的主要领域与具体形式,乌兹别克斯坦申请成为正式成员,以及将该机制升级为地区合作组织等问题,中方主持召开了两次国家协调员会议和一次五国外长会晤,并做了大量说服和协商工作,为成立新组织消除了阻碍。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首次元首会议在上海举行,中、俄、哈、吉、塔、乌六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告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同时签署的还有《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上海合作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不同,这一组织在宣布成立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是逐渐建立起来的。2001年9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首次会议在阿拉木图举行,会议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的备忘录,并宣布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政府首脑定期会晤机制。2002年6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在圣彼得堡举行第二次会晤,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该宪章对上海合作组织宗旨、组织结构、运作形式、合作方向及对外交往等原则作了明确阐述,标志着该组织在国际法意义上真正建立起来了。根据2003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莫斯科会晤达成的协议,上海合作组织设立两个常设机构: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2004年1月,地区反恐中心与秘书处同时启动,但各方商定反恐中心正式成立仪式在塔什干峰会期间举行。1月15日,在北京建立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时任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张德广被任命为该组织首任秘书长。2004年6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第四次会晤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地区反恐中心正式挂牌,塔什干峰会标志着成立3年的上海合作组织正式结束初创阶段,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上海合作组织秉持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合作原则,强调协商一致,体现了真正的多边主义。上海合作组织是冷战结束后践行新安全观的典范,合作应对成员共同关注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坚决打击“三股势力”,在军事、执法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上海合作组织还与联合国、欧亚经济联盟、东盟等国际组织达成合作意向,坚持开放和透明原则,为大国在地区进行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
中国作为上海合作组织的创始成员国,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多边合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中国的直接参与和积极推动下,上海合作组织在经济和安全领域的合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欧亚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重要建设性力量”,未来还将“为世界持久和平和共同繁荣作出更大贡献”。